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

學士班學生 3+1 之服役彈性修業>>

役期恢復一年後的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以後有服役義務學生,將於112學年度陸續進入學士班就讀。(公費專班及產學攜手專班者不適用)

  1. 94 年次以後就讀大學校院學士班之役男,得依個人意願,於每年 2 月或 9月(以內政部公告為準)向學校與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於該學期結束後之暑假或寒假梯次入營服現役,為期 1 年。
  2. 申請暑假或寒假梯次入營服役之就讀大學校院學士班之役男,應配合戶籍地公所辦理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等徵兵處理作業,並於該學期結束 前 1 個月,繳交休學證明文件至戶籍地公所,俾據以辦理終止在學緩徵及 徵集作業,於該學期結束後之暑假或寒假入營服役。相關申請規定請依內 政部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