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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學生考試規則」第七條,除扣考該科目外,並予記大過一次之處分。該被扣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每學期所修學分數,最低不得少於12學分,最高不得多於28學分。
選課系統帳號:為學號;密碼:身分證字號。
大一英文及英語聽講練習課程,俟開學時經學校英文能力測驗之後,再依分數分班建置於學生個人選課資料。
大一英文及英語聽講練習課程,俟開學時經學校英文能力測驗之後,再依分數分班建置於學生個人選課資料。
103學年度入學生通識課程修讀規定如下:
農學院 | 人文學科(2門) | 社會科學(3門) | 數理與應用科學(1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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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人文學科(2門) | 社會科學(3門) | 自然與生命科學(1門) | |
管理學院 | 人文學科(2門) | 社會科學(2門) | 自然與生命科學(1門) | 數理與應用科學(1門) |
人文學院 | 人文學科(2門) | 社會科學(2門) | 自然與生命科學(1門) | 數理與應用科學(1門) |
國際學院 | 人文學科(2門) | 社會科學(3門) | 數理與應用科學(1門) | |
獸醫學院 | 人文學科(2門) | 社會科學(3門) | 數理與應用科學(1門) |
本校設置體育特殊班,適用於肢體障礙、懷孕、視覺障礙、多重障礙、慢性病(心臟、腎臟、癲癇、氣喘、精神疾病等),不適一般體育課程之學生應先自述特殊狀況並取得教學醫院或公立醫院或群體醫療中心開具六個月內之證明,始得提出申請加入體育特殊班上課。
(1)退選是於開學第一週至選課系統確認其選課之課程,若不修讀,可於網路辦理退選,不限科目;惟退選後每學期所修學分數,不得少於12學分。
(2)停修是於開學第三週,考量學生於加退選課程截止後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讀課程,可申請停修,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一、學生無論有無缺曠課的情形,請定期上網查看。
查詢請假資料(缺曠課)紀錄,路徑:「校務行政系統」或「成績、請假、操行系統」→「操行獎懲」→「學生請假資料」。
二、如有發現授課教師誤記曠課,應於「學生曠課公告表」公告後3週內至教務處索取「缺曠課資料更正申請單」,經授課教師簽名後再送回教務處進行更正,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試假、團體(公、事)假、註冊假、訓輔活動及總請假節數達20節(含)】,學生線上請假後→需列印紙本假單,同時檢具證明文件,依假單所載程序辦理簽核。線上請假後如未送出或未依規定完成請假程序,將視同未請假,請學生自行負責。
一、登入「學生缺曠管理系統」入口:【方式一】【方式二】
【方式一】
1.進入學校首頁,點選「校園Portal入口」。
2.登入帳密(輸入學校的email帳號與密碼)。
3.在重要項目中點選「學生缺曠課系統」,即可進入系統。
【方式二】
1.進入學校首頁,點選「網站連結」—「重要站台」。
2.點選「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3.點選「老師」—「學生缺曠管理系統」。
4.登入帳密(帳密為成績系統帳密),即可進入系統。
二、進入學生缺曠課管理系統
教師查詢學生請假及曠課紀錄統計:
點選左邊「授課課程缺曠」—選擇「課程」,即可看到學生請假及曠課紀錄。